第48章
漂亮又愚蠢,在末世里没有生存的能力,靠着耍耍嘴皮子,还能侥幸获得一线生机,若是愿意低头讨好,说不定活得更久。
可公主从不会低头,也不屑讨好任何人。
他只会发泄自己的脾气,柔软的嘴唇里说出恶毒刺耳的话,甚至还分不清时局,还当是在末世之前那样,随意指使别人。
最后只能沦为上位者的玩物,堵住总是说不出好话的嘴,在这副身躯打上自己的印记,从里到外都是自己的气息。
路明霜冷冷看着他,往后靠了靠,靠在床头,扫了一眼面前这个恐吓他的人,嘴角拉平。
“沈遇,你发什么疯?”
自s大一别,路明霜就没听过有关于沈遇的任何消息,不过他也没在意过,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
沈遇确实很有能力,在打丧尸的过程中,有勇有谋,得到首领赏识,跟着来到a市的基地,一路晋升,甚至到了副首领的位置。
只是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没到夜深人静,他都在想,路明霜如今在哪呢?还与那群不知底细的人待在一起吗,还是说早就死在丧尸口中,亦或是成为丧尸中的一员。
重逢时,他即恨路明霜没有选择自己,又忍不住力排众议,将他带回基地。
“我发疯?呵,你真是好样的,在外面游荡了这么久还活着,真是小瞧你的本事了。”
阴阳怪气,意有所指。
那里日思夜想的人,如今就躺在自己的床上,任由自己处置。
“放开我!贱人,滚!”
那张嘴还是一如既往说话难听,这么想着,沈遇便凑近他,狠狠地吻上去,伸出舌头,吸着路明霜的舌根,看上去好像游刃有余,事实上还跟个毛头小子一样,吻得乱七八糟,呼吸急促,根本把控不好。
公主被吻得口水流从嘴角流出,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眼睛都不敢睁开,发出的细碎呢喃也被尽数吞了回去。
舌根疼的厉害,片刻后,路明霜不再挣扎,任由他入侵城池,直到沈遇放松下来,路明霜才张开嘴,一口咬住他的舌头,几乎用尽全力。
一股铁锈味在嘴里蔓延,被咬那人浑然不在意,反而心跳加快,更兴奋了。
他松开路明霜,看着那张泛着泪花的双眼,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嘴唇水润艳丽,让人更想欺负了。
但他深知公主也需要哄的,所以没有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只是摸了摸他的头,问他饿不饿。
“不饿。”
见路明霜不欲与他说话,自知欺负过了头,沈遇起身,叫人送来一桌子吃的,他知道路明霜爱吃什么,毕竟当了这么多年小跟班。
只是路明霜太过挑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愣是一口没咽下去,堪堪喝了几口水。
“你先休息吧,我晚点再来看你。”
骨节分明的大手轻抚着路明霜的脸颊,怎么瘦了这么多还不愿意好好吃饭呢。
他起身离开,从门缝中无奈看着闭眼赌气的人,合上门,转身便碰到了首领。
“陆哥,你怎么在这?”
被叫作陆哥的人,穿着纯白衬衫,可隐藏在衬衫底下的肌肉呼之欲出,可谓西装暴徒。
得体的穿着,长了一张五大三粗的脸黢黑的皮肤上都是疤痕。
“啧啧啧,是得罪了你的小男朋友吧。”
调侃的语气。
沈遇轻笑,这哪里是他的小男朋友,明明就是他的祖宗。
陆首领拍了拍沈遇的肩,他很看好这个年轻人,话不多,做事狠毒,有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沉稳,只是太过偏执,容易钻牛角尖。
“你听哥说,这对象啊得哄,把人关在身边哪里能成的,分分钟让人恨上你。”
说得好像很有经验,实际上这位侃侃而谈的首领,也只是个没有感情经历的母单。
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他认识沈遇开始,便发现他每次出任务都要冲进丧尸群中,仿佛寻找着什么,明明可以远距离完成,还非要以身试险。
沈遇摇摇头,路明霜确实得哄,可他长了两条腿,会跑会跳,最可怕的是还会躲。
“他只能属于我,哪怕他不愿意。”
第47章 末日公主(21)
被关在这两天, 沈遇不是喂他吃饭喝水,就是给他换漂亮的裙子,甚至连妆都没有落下。
“好看吗?”
他痴迷地摸了一把华丽的大裙摆, 哪怕路明霜霜理都不理他,沉浸在换装游戏中。
直到他拿出几只口红, 还是基地的女成员推荐的, 只不过他听不懂他们说的色号, 于是就全都带了回来。
路明霜惊慌呵斥,“神经病!傻叉!离我远点,不许再我脸上涂涂画画!”
沈遇审美太直男,在众多颜色里挑了一只最死亡的荧光芭比粉,捏着路明霜的下巴,涂在他的唇上。
可这芭比粉在路明霜的脸上竟然一点都不奇怪, 反而皮肤白皙, 搭配身上穿着的浅色公主裙, 显得更加精致。
“你看,好看吗?”
沈遇有些紧张地询问,目光停留在那小巧的嘴唇上, 只见路明霜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
“我又照不到镜子, 怎么知道好不好看?!”
虽然没有听到满意的答复, 可沈遇却自顾自的将路明霜抱起, 把一面镜子立在旁边的床头柜,拿出一堆乱七八糟发发卡和皇冠, 准备给他做造型。
路明霜已经放弃挣扎,这个沈遇,骂他不还嘴, 求他也当听不见,软硬不吃,根本拿他没有办法。
被首领格外看好的年轻人,在发型一窍不通,什么夹子都往路明霜头上放,直到某个黑色小发卡掉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吸引了路明霜的注意。
他神不知鬼不觉踩下,小心翼翼藏匿于脚底,而忙着挑皇冠的沈遇并没有注意到路明霜的动作。
“沈遇,我想去洗澡。”
路明霜抬起头,若不是沈遇离他太近,他根本没办法伸出手戳他。
“不用洗,前两天我给你洗过了。”
“?!那也都两天了,我都快臭死了。”
路明霜故作生气,掐了他一把,只是没想到这个傻狗竟然“嘶”了一声,没有推开,而是哑着嗓子,“乖,再掐一次。”
闻言,路明霜感觉往后推了推,小脸露出惊恐的神情,他才不照做,生怕让沈遇爽了。
“公主,你不臭,很香。”
沈遇贴着他的脸颊,埋进他的颈窝,吸了一口气,像吸人精气的妖精。
不管怎么闹,沈遇就是不愿意抱他去洗澡。
路明霜只好放弃,另寻出路,但没想道到了夜里,沈遇竟然主动给他解开手铐和脚铐,另外戴上了一只脚环。
“待会带你出去吃饭,认识几个人。”
“谁?”
“晚点你就知道了。”
路明霜没有拒绝,虽然不解,但好歹能离开这个地方,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不想穿这套衣服出去见人。
沈遇很爽快地答应。
……
“沈遇,你这眼光,怪不得……啊,没事没事。”
陆哥坐在沈遇对面,看了一眼路明霜,举起红酒杯,感慨道。
怪不得大少爷脾气这么糟糕,沈遇都还念念不忘。
沈遇与陆哥碰杯,嘴角上扬,见路明霜低着头没说话,给他夹了一筷子菜。
“怎么不吃?不合胃口吗?”
“我不要吃你夹的菜。”
一点面子都不给。
“好好好,是我的错,你自己夹好不好?”
温柔得不像话。
路明霜不情不愿“嗯”了一声,本来打算喝口汤,却感受到一阵炙热的目光,顺着视线过去,发现原来是一个男生,个头不高,栗色卷毛,愤愤不平的样子。
见他看着自己,还瞪了一眼。
[路明霜:这谁呀?]
[0719:那个叫陆哥的弟弟。]
他们好像不认识吧?
“认识一下,这是我弟,陆岑。”
陆哥拍了拍他,让他与路明霜打个招呼,陆岑只好不情不愿,伸出手,“你好。”
谁知道这个大少爷丝毫没有想要回握的意思,瞥了他一眼后,就闹着要让沈遇再给自己舀汤。
“你!”
陆岑气得小脸发白,皱着眉头望向沈遇,发现这人的目光死死粘在大少爷身上不放,还哄着他喝汤。
一顿饭都没吃到一半,陆岑就背气得离席,陆哥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道歉。
“不好意思,我这弟弟被我惯坏了。”
沈遇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可路明霜倒是嗅到不同寻常的地方。
他们在饭桌上谈论起关于运送血清的事,路明霜故作认真吃饭,实则竖起耳朵偷听。
原来他们准备将齐序研究出来的血清送到c市,由官方进行大量生产,但派遣的人选还没有定下。
等他们商量到关键时刻,路明霜便插嘴说自己想到处走走消食,沈遇没有拒绝,反正路明霜脚上的脚环有定位,一旦强行摘下还会发生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