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脚下忽然传来的疼痛撕扯着她的神经,迟笙垂眸,这才发现脚踝磨破了皮。
晚高峰交通拥堵严重,大长队塞的一动不动。
为了赶时间,她提早下车,小跑着赶去了片场,但还是没来得及。
不过,就算来得及也没用。
迟笙皱了皱眉,当时没注意,这会儿伤口沾了雨水,格外的疼。
四下除了沈京洲的车,也没个能避雨歇脚的地儿,迟笙拿出电话,想着给助理小橙打过去。
可人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
风雨凌乱中,迟笙冻僵的手指没拿稳,手机“啪嗒”掉在了地上。
千万别坏啊。
在心里暗暗祈祷,迟笙欲弯腰去捡,却有人先她一步。
一柄黑伞撑到头顶,隔绝了上方密密垂落的雨滴,抬眸向眼前之人看去,迟笙微愣片刻,讶异开腔。
“宋影帝?”
擦掉屏幕上的水渍,宋聿白笑着将手机递还,“这片不好打车,我刚刚录完影,正好要回市区,迟老师去哪,我送你吧。”
“那就,麻烦宋影帝了。”
宋聿白温和的笑了笑,解下自己的大衣披到女人身上。
不远处缓缓跟上的劳斯莱斯里,沈京洲隔着挡风玻璃将雨幕中的场景尽收眼底,墨黑的眸晦暗不明。
逼仄的车厢,氛围压抑到了极点,陈征看了看男人手边的折叠伞,连呼吸都轻了几分,“沈总?”
“我就说她很能耐吧,你非要多管闲事。”一脸淡漠,沈京洲语气低沉吩咐道:“开车!”
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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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笙原本是想着,从那段偏僻的地方出去后,她再自己打个车。
可外面雨越下越大,这个时间也不好叫车。
宋聿白坚持要给她送回去,屡屡拒绝倒是显得不礼貌了,于是,迟笙只好报上地址。
沈京洲名下有好几套别墅,不过结婚后,他一直把她安置在枫林湾一套两百多平的独栋公寓里。
雷阵雨来得急去的也快,车子开到楼下时,雨已经停了。
“谢谢宋影帝送我回来,您的衣服……”
三年前被许枝抢了女主的那部大ip古装剧,男主就是宋聿白。
迟笙跟宋聿白碰过面,但也仅限于碰面,并没有接触。
不晓得对方有没有洁癖什么的,迟笙低眸往肩头看了看,试探开腔道,“我回头洗干净再还给您吧?”
“嗯。”看她一副局促模样,宋聿白好笑的勾了勾唇角,“你不用这么客气,不是影帝就是您的,听着别扭,叫我名字就行。”
“我……”
宋聿白,全球最年轻的国际影帝,娱乐圈顶流中的顶流,许枝也是没法比的。
最起码时至今日,内娱还没有人的成就可以超越宋聿白。
迟笙一个十八线小糊咖,面对大影帝,拘谨在所难免。
而且,宋聿白比她大三岁,还是华大校友,既是学长,又是业界前辈。
“这恐怕不大合适,要不,我以后叫您宋老师?”
演员之间,“老师”是一种客套通用的称呼。
“随你。”感受到她的放不开,宋聿白未做勉强,“其实我很看好迟老师,在我看来,迟老师不论是颜值还是演技,都不比许影后差。”
得到大影帝这么高的评价,迟笙有些招架不住,“宋影…宋老师太抬举我了。”
“不是抬举,是欣赏。”宋聿白语气温和却不乏诚恳。
“三年前那部剧没合作成,我一直觉得遗憾,职场很多时候,资源和人脉比实力更重要,娱乐圈尤甚。”
“我觉得,你们公司并没有给到你与你实力相匹配的资源,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想向迟老师抛根橄榄枝。”
“如果迟老师愿意加入我的浅颂工作室,zs那边的违约金,浅颂可以帮忙解决。”
迟笙不喜欢亏欠别人,但宋聿白这么说了,她倒是可以跟他商量下,违约金她先跟他借,以后从她薪水里扣。
她当然是想走的,只是……
她的情况,远不是愿意支付违约金就能解决的。
接过宋聿白递过来的名片,迟笙笑了笑,回道:“多谢宋老师的好意,我考虑一下。”
“好,我等你答复。”
“那个,”想到什么,迟笙在推门下车前,又扭回头,“我还有个不情之请。”
“就,”迟笙抿了抿唇,微顿后继续说道,“我朋友是您的超级迷粉,能不能,帮她跟您要张签名?”
“我以为你会说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拿出备用的彩纸,宋聿白爽快写下自己的名字后递给迟笙。
“谢谢。”
拿着东西上楼,迟笙打开门,发现家里的灯竟然亮着。
进贼了?
正惊疑间,男人从浴室走了出来。
第4章 小情人
浴袍的带子松松垮垮系在腰间,脖子上未擦干的水珠,顺着锁骨流淌而下,没入紧致的肌肉线条。
沈京洲确实长了张颠倒众生的脸。
五官立体,眉眼如画,深邃的桃花眸被眼角的一抹弧度压出几分冷淡。
既显风流,又疏离得宜,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将近一米九的高挑身材,双腿修长笔直。
纵然从前流落在外,穿着几十块钱的普通衣服,也掩盖不了他骨子里与生俱来的矜贵。
像沈京洲这样的人,生来便非池中之物,还在读大学时,就有名企看上他设计的程序。
即使没有沈家太子爷的身份,他也注定会站到高处。
情窦初开的年纪,迟笙在华大的校园里,对他一见钟情。
她曾无数次幻想,如果有朝一日能嫁给他,她应该做梦都会笑醒吧。
后来,梦想真的实现了,可惜,她做梦的时候不是笑醒却是哭醒的。
四目相对,迟笙愣了片刻,立马将视线从男人魅惑的英脸上移开。
神情一秒变冷,“你怎么在这?”
“什么叫我怎么在这?”“在”字咬了重音,沈京洲语含戏谑,“我回我自己家,还得写个申请书报备一下?”
探究地看向女人身后的一片空荡,唇角勾起讥诮的淡弧,“怎么,我回来耽误你把野男人带家里了?”
迟笙:“……”她只是没想到他会回来而已。
“原来沈总还知道自己有家啊。”
狗男人分明是故意曲解她的意思,迟笙不想理他,脱掉外套迈步进屋,却被沈京洲扯着手臂拉住。
修长的手指,夹出她随手放在大衣兜里的签名纸,“喜欢宋聿白?”
迟笙并不追星,也没心思追,签名,她是帮林笑笑要的,但她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
“不关你事。”
伸手想把签名抢回来,却被他轻松躲了去。
下一秒,迟笙眼睁睁看着沈京洲将彩纸从中间撕开,揉作一团丢进垃圾桶。
还没来得及发作,他又紧随抢走她搭在臂弯的外套,往地上一丢,抬脚踩了上去。
“你干什么!”
签名没了就没了吧,但是衣服……
迟笙正欲俯身去捡,却被一股巨大的力道强拉过去。
后背抵到墙上,不待她回过神,汹涌的吻便兜头砸了下来。
完全没有准备,唇齿间残留不多的空气,不断被掠夺,迟笙急恼间,用力往男人侵占的唇瓣上咬了口。
趁他吃痛,将人推开,“沈京洲,你是不是有病!”
铁锈般的血腥味道在舌尖弥散,男人指尖点了点唇角渗出的血珠,眸光冷的骇人。
他没说话,只是踏步上前,简单粗暴地直接将人扛起来丢到沙发上。
宽阔的背影遮住灯光落下阴影,炙热的气息紧随压下。
面对他强势粗鲁的侵占,迟笙挣扎间,手掌不小心甩到了男人脸上。
空气仿佛在这一瞬凝结。
片刻死寂后,沈京洲舌尖往腮上界限不明的指印上顶了顶,“不错,本事见长,都知道打人要往脸上打了。”
散漫的嗓音中,怒意喷薄欲出,沈京洲抬手捏住女人下巴,迫使她看向自己。
“你是不是忘了之前怎么主动给我投怀送抱的,现在倒是想起来当贞洁烈女了?”
他总是可以很轻易的就往她心口扎上一刀。
三年前,她跟沈京洲的重逢,是她走投无路,将自己标价售卖。
为了让买主尽兴,也为了强迫自己豁出去,她吃了那种药。
但没想到,她的买主竟然是沈京洲。
虽然他们目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可实际上,她就是他包养的小情人。
在他眼里,她跟外面那些女人没有区别,不过是她这个床伴要稍微长期点儿罢了。
或许她还不如外面那些女人呢,毕竟她连被公开的资格都没有。
金主花了钱,自然要物有所值。
推着男人的手臂忽然卸了力垂落下去,迟笙阖了阖眸,难堪的别过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