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孟煜将请帖夹在手指间,随意地摆弄着,他唇边挂着笑,眼中却寒意森森。
虽然孟煜答应下来要去赴宴,这桩差事算是圆满完成了。可冯昭却觉得,自己似乎是捅了天大的窟窿,将会惹来更大的祸事。家法,估计是免不了了,只希望自己能留条小命在。
冯昭满怀忧虑的走了。
第136章 清理内院
孟煜是被一阵香软甜腻的香气给熏醒的,这香气不是他屋内惯用的草木香。
他皱着眉,不耐烦地睁开眼。
眼刚一睁开,一截女子的皓腕,便映入眼帘。白皙温润,羊脂玉似的,正横跨过他头顶上方,落在他左侧的床头,似是在整理床铺。
那股香软甜腻,便是由此而来。
“爷,可是奴婢吵醒您了?”一道娇柔低婉的声音随之响起。
孟煜微微眯起眼,隔了好一会,才瞧清了人,是崔萍萍。
“疾风人呢?我记得值夜的该是他。”
“爷,这都天光大亮了,您这还念叨值夜呢!”崔萍萍捂着嘴,轻笑起来。
“疾风已经下值,回屋歇着去了。”
时下虽已入冬,天气转冷,但孟煜屋内的炭火烧得足,不见一丝寒意。所以,这会儿崔萍萍身上的衣衫,也就穿得格外的轻薄。
她仅贴身穿了件月白色的小衣,外罩着一件桃红色绸缎小袄。随着她身形一动,软绸便似水纹似的,漾成层层的波动,十分香艳。
此时,她以整理床铺的姿态,俯身在孟煜的上方,衣襟那处领口大开,松松垮垮的,让孟煜一眼能就看清小衣里的风情。
这爬床勾引的意图,昭然若揭,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
孟煜勾起唇角,懒洋洋地笑。他支起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看崔萍萍对他大卖风情。
他本是戏谑地,漫不经心地看她表演,可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就变了,一下变得幽深难测。因为他忽然注意到,在崔萍萍的手肘内侧,有两颗小小的,淡红色的痣,虽很浅,但那仍是胭脂痣。
一片雪白滑腻的肌肤,蓦地在孟煜脑海中浮现。在那雪白之中,有一浅浅的,圆圆的凹处,三粒红痣散落在其间,其色烈烈艳艳,如妖火一般,勾人心魄,让人恨不能一口吞下。
孟煜的喉头一阵滚动,心口突地窜起一把火,“噼里啪啦”在体内燃,犹如干柴上落了火星,直烧得他口干舌燥,十分难耐。
他很想将人从兰宅里抢出来,然后抱住,死死的按在怀里,狠狠温存一番。
想像着那三粒胭脂痣,会在他指尖绽放,愈加的红艳,如有血染,想像着甘采儿在他手中颤抖,无助,甚至哭喊求......孟煜竟一时没能忍住,一声闷哼溢出。
崔萍萍服侍孟煜多年,见他眼神忽变,便知他已然动情。于是,她便低垂下头,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脖颈,极其柔顺地,低声道:“爷,可要奴婢服侍您?”
她跪坐在孟煜身前,尽显谦卑柔弱的姿态,一副予取予求的模样,眉眼间还带着一丝楚楚可怜......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如此美色。
孟煜伸出手,轻挑起她的下颌,手指温柔地,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面庞,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
“你这么喜欢服侍男人。不如,爷就把你卖到勾栏瓦舍,让你服侍个够,可好?”
孟煜慵懒地倚在床头,桃花眼微垂,散漫又倦怠,像只没完全睡醒的豹子。他手上的动作轻柔,似情人间的亲昵,但说的话却格外的冷。
崔萍萍给吓傻了。
这次孟煜外出之后再回府,她感觉他有了些明显的变化,再没让她近身服侍过,更别提床第之间的事。这让她十分焦虑,很担心孟煜就此对她失去兴趣。
所以,今日她是刻意精心打扮一番,大着胆子来投怀送抱,以图勾起孟煜往日的热情,对她再度欲罢不能。
她就不信,一个二十郎当岁,正值年轻气盛的男人,还能抵挡得住白白送上门的美色诱惑。
可她听到了什么?
孟煜竟要将她发卖到勾栏瓦舍那等下贱地方去!!
崔萍萍整个人呆若木鸡,僵在那里,不敢稍动。她瞠目地看着孟煜,而后者,眼角眉梢微微上挑,含着一抹浅淡的笑,薄凉且散漫。
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
崔萍萍心里一颤,顿时明白了孟煜的意思,他是认真的!
他真会将自己卖了!
“奴婢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爷饶过奴婢吧~~~”崔萍萍一头磕在床上,直磕得“砰砰”作响。
她一边磕头,一边哭。此时的哭,不是娇柔的啼哭,而是害怕的痛哭。真正的泪流满面。
孟煜缓缓收回手,声音轻漫:“你也知道,爷是快要娶妻的人了。”
“要过门的夫人呢,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她心眼小,最喜欢使小性子,更见不得其它女人往我跟前凑。”
“你要是动了小心思,惹得她生气,就莫怪爷不留情面。爷的手段,怕你到时候承受不住。”
“不会的,不会的!奴婢发誓,绝对不敢对夫人不敬,惹夫人不开心!”崔萍萍磕着头保证。
“出去吧。以后我屋内,就不用你服侍了。”孟煜挥了挥手,一脸厌烦。
于是,那一日,凌云院的人都看到崔萍脑门红肿着,一脸泪痕地从主屋里出来。没多久,所有人都知道了,孟煜为新进门的妻子,要清理干净自己的内院。
一时间,知道此事的人都不由夸赞,说孟煜这是浪子回头,懂得疼人了。
而孟煜则是一身燥郁难耐,邪火在心中“嗖嗖”地飚,强压了好几日,却怎么也纾解不了。
于是,他约了褚明渊去城郊跑马,想大汗淋漓一番,祛一祛心头的火。
第137章 灭不了的邪火
大冬天的,去荒郊野外跑马。一想到郊外旷野里,北风呼呼地吹,到处天寒地冻,狗都不出门......褚明渊是打心眼里拒绝的。
但奈何,孟煜这个人霸道混蛋惯了,他根本就拒绝不了。
于是,褚明渊只能骂骂咧咧地牵出自己的马,跟在孟煜身后,纵马扬鞭出了京都城。
京都的北郊外,有一块专门的跑马场,孟煜和他一帮狐朋狗友都是这里的常客。根本不用人通传,更懒得走正门,这二人只是一提缰绳,纵马直接跃过了马场的围栏,直接就进了马场。
在沿着围场跑了三四圈,灌了满口的冷风之后,褚明渊实在冻得受不住了。他一踹马腹,一人一马便拦在孟煜面前。
他冲孟煜直嚷嚷:“孟三,你行了吧?再跑下去,我都要吹成冻肉干了!”
孟煜斜了他两眼,轻嗤一声:“啧,瞧你那孬样!”
“得,你一边歇着去吧。我再去跑几圈。”
说罢,他一夹马腹,又纵马飞奔而去。
“喂,小昭子,你家公子这是发啥疯了?”褚明渊逮着冯昭问。
冯昭想了想,而后斟词酌句道:“公子这不是快成亲了嘛,他心里烦。褚公子若能开导一下就好了。”
“嗨,这是什么大事?也能让他烦成这样!看小爷的,定能让你家公子郁闷烦躁地来,开开心心地回。”褚明渊扬眉一笑,自信满满。
又疯跑了十来圈,孟煜这才停下来。
看着一身大汗淋漓,像是从水中捞出来的孟煜,褚明渊不由皱皱眉,心下暗惊,孟三这模样,确实不太对劲。
不过成个亲而已,能把他烦成这样?看来是要好生疏导疏导,劝一劝。
“看你跑得这一身大汗!走,去天香泉泡泡。”褚明渊提议道。
天香泉离北郊跑马场不远,不过十里地,若骑马一盏茶可到。天香泉是一处温泉,但又不仅仅只是温泉,它更是一处温柔乡。以往,孟煜等一群纨绔子弟跑了马之后,总爱往那里去。
一来可以解乏,二来可以娱乐。
天香泉与普通的秦楼楚馆一样,里面的姑娘分清倌人和红倌人。清倌人卖艺不卖身,红倌人则百无禁忌,只要给足钱,干啥都行。
孟煜和褚明渊二人熟门熟路地进了天香泉,然后包下一处汤池,二人舒服舒服地泡了进去。
“唉,还是这温泉泡着舒服,周身毛孔都泡开了,浑身通泰。可比家里烧得那一点水强多了。”褚明渊嘴里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十分惬意地眯着眼。
孟煜半阖眼睑,静静泡在池里,没有搭理他。
“喂,我说孟三,不就成个亲,你至于纠结成这样?”褚明渊踹了孟煜一脚。
孟煜睁开眼,斜睨了他一眼:“你懂个屁!”
“呵,我怎么就不懂了?我明年也要成亲的,好不好。还是说......”褚明渊神神秘秘地靠近孟煜,目光对他上下打量着。
“难不成,你有什么难言之隐?”
孟煜冷笑一声,一抬腿,就朝褚明渊踢过去,褚明渊忙往后连退几步,狼狈避开。
“啧,啧,孟三,你这是憋了多大火气呀,一言不合就要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