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果不其然,孟秋梨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孟春桃也把心放回肚子里,继续说:“他文化程度不高。”
江大川就上到了小学三年级,实在不是个读书的料,估计也就识得几个常用字。
孟秋梨一脸满不在意地道:“没文化算啥缺点啊,咱们大队,像姐姐你这样的初中生能有几个,大部分人不都像我一样,没念几年书就下地干活了,再说了,书读得多有啥用,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当柴烧啊。”
孟春桃心想,读书多当然有用,傅俊彦要不是读书多,能一恢复高考就考上首都大学?
面上却道:“没错,是这个理。”
“而且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读书不多,一定是个好人。”孟秋梨握住孟春桃的手,“姐姐,你就放心吧,只要你让爸妈稳稳妥妥地把那五十块嫁妆钱给我,我一定会嫁去江家的。”
孟春桃回握住孟秋梨的手:“你也放心吧,爸妈那,我来搞定。江家条件好,你去那边,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如果你不是我的亲妹妹,这么好的婚事,我还不让给你呢。”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孟春桃才从孟秋梨的房间里出去。
她一走,孟秋梨立马收起脸上的笑容,哪还有刚才那副不谙世事的单纯小姑娘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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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孟为国是怎么跟江家的人商量的,总之,江家同意了这门婚事,由孟秋梨替孟春桃嫁给江大川,婚期订在一个月后。
虽说这结婚对象换了人,但是江家对待新媳妇一点也不马虎,聘礼早早地就送来了。
这时候就能看出江家的家底了,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三转一响,双开门立柜、五斗橱、梳妆台……七十二条腿,以及水果和各色糕点,自家腌的腊肉和咸鱼,都是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稀罕物。
下聘这种大事,全队人都来看热闹了。
前面那些糕点水果运进江家的时候,大队里的人顶多眼红,等看到三转一响,大伙简直酸得没边了。
这会除了城里吃供应粮的工人,谁家能切切实实地拿出三转一响,有其中一‘转’作聘礼都已经相当体面了。
江家能拿出三转一响七十二条腿,那实在是体面得不能再体面了。
人一多,就有人忍不住开始说道说道。
“孟家这闺女嫁得可真好。”
“可不是嘛,瞧那自行车,油光水亮的,别说给我骑了,哪怕摸一摸也好啊。”
“这嫁个闺女,得的聘礼都够娶十个媳妇了。”
“你们知不知道,这婚事原来是孟春桃的,没想到给孟秋梨捡了漏,啧啧,看来当姐姐的还是没有那个享福的命。”
孟春桃听着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微微抬起下巴,显得十分高冷,她冷冷地哼了一声。
一群眼皮子浅的东西。
别管别人怎么想,谭金凤是真的心疼了。
她把孟春桃拽到一边,忍不住掐了她一把:“你个傻丫头,看看那聘礼,那三转一响七十二条腿,本来全是你的,这下好了,给秋梨那死丫头片子得了便宜,哎哟喂,可心疼死我了。”
“哎哟,妈,疼。”孟春桃忍不住嗔道,“就这点东西,犯得着你眼红嘛。”
她道:“我跟你保证,以后你未来大姑爷给的聘礼,比这还要多上十倍百倍。”
谭金凤眼珠子转了转:“不仅数量要多,价值也得贵上十倍百倍。”
孟春桃哼了一声:“那当然。”
以傅俊彦以后的身份地位,要少了,估计他还嫌丢人呢。
谭金凤总算安心了,但看着那漆黑油亮的二八大杠、崭新的缝纫机,还有洋气得不行的女式手表,心里还是止不住泛起一阵酸意,像喝了一大口未成熟的青梅汁。
索性眼不见,心不烦,一甩手,回屋了。
孟秋梨拿着张纸跟了进去,笑眯眯地道:“你们谁来签字画押?”
第4章 接知青怨声载道
谭金凤没好气地道:“什么签字画押。”
孟秋梨眨眨眼睛:“你忘了?之前说好的,我替姐姐嫁去江家,江家送来的聘礼还有你们给姐姐准备的嫁妆钱都得归我,还得签字画押,我已经写好了字据,你们谁来签?”
本来么,谭金凤是打算签的,可看到江家送来的丰厚聘礼,她顿时反悔了,反口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签字据了,没有的事,我可没有听说过哪家的闺女带着聘礼去婆家的,不都是留给娘家。”
孟秋梨望向孟为国,孟为国也改了口,他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扔在地上:“五十块钱呢,家里是没有的,五块钱倒是有,你也别不知足,四处去打听打听,别人家的闺女,有几毛钱嫁妆钱都算多了,你能有五块,应该知足。”
孟春桃看了看谭金凤,又看了看孟为国,嘴角翕动,到底还是没有说话。
如果江家的聘礼还有剩下的嫁妆钱都留在家里,对她也是有好处的。
孟秋梨环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就知道他们会这样。
她把字据往桌上一放:“行,那我不嫁了。”
她声音很轻,每个字落到孟春桃耳里却跟炸雷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往日受了亏待,我这身子落下了不少毛病,一会胳膊疼,一会肚子疼的,江家肯定不会娶一个病人做儿媳妇,这婚事,我看还
是让姐姐你来吧。”
孟春桃咬牙:“给她。”
谭金凤:“桃儿……”
“妈!”孟春桃娇声道,眼里流露出一丝祈求。
孟为国冷着脸道:“桃儿,咱们别惯着她,我想了想,江家不缺儿媳妇,只要你退婚的消息一传出去,多得是姑娘想嫁去江家,何必一定要秋梨嫁过去。”
孟春桃又何尝不知道呢,可傅俊彦马上就要下乡了,像他那样优秀的男人,眼里揉不得沙子,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江大川有过婚约,他一定不会跟她交往的。
只有让秋梨嫁去江家,才能堵上大家的嘴。
到时候,就说是秋梨抢了她的婚事……总之,不管怎么说都好,让秋梨嫁给江大川,就是最好的选择。
孟春桃目光坚定:“爸,把剩下的四十五块钱给她,还有那些聘礼,也都一分不少的让她带去江家,那张字据,我来签。”
说罢,不等孟为国回话,孟春桃便拿过字据,唰唰几笔签下名字。
她摁下红手印,意味深长地望了孟秋梨一眼:“希望你说到做到。”
孟秋梨笑笑:“你能做到,我便能做到。”
她看向孟为国,勾起嘴角,意思很明显。
孟为国喘着粗气,好半晌,才从兜里掏出一把钱票:“给你。”
孟秋梨接过钱票,仔细点了点,一共四十五块,加上之前的五块钱,总共五十块,一分不少。
孟为国脸色阴沉地盯着孟秋梨,嘴里骂骂咧咧的,显然说的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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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五天,孟秋梨就要出嫁了。
这几天,谭金凤都把她给拘在家里,说啥也不让她出去‘抛头露面’,估计也是孟春桃的授意,怕她出嫁前又闹出什么幺蛾子。
孟秋梨好不容易才找着一个外出的机会,这下,连谭金凤都不能拦她了。
这不,大队里马上就要来知青了。
一大队的人都见怪不怪了,这几年,时不时就下来一批。
倒不是每个大队都有资格安置知青的,这还得是一大队每年的收成好,才能源源不断地接纳新来的知青。
对此,身为大队长的江向东还是十分自豪的。
他对每年的知青下乡这码事十分看重,毕竟一到公社开会,各个大队长相互一打听,哎,你们今年下来几个知青啊。
数量多的,肯定有面。
所以,一接到上头通知又有新的知青要下乡了,江向东就迫不及待地组织起一批大队里的青年男女去接知青,还要那种好看的,美其名曰,让城里人也看看他们的精神面貌。
作为大队里为数不多的长得漂亮的姑娘,孟春桃和孟秋梨都入选了。
一大早,孟秋梨便起来了,没想到,孟春桃比她起的更早。
孟秋梨刚洗漱完,打着哈欠走进堂屋,就见到孟春桃指挥着谭金凤,让她把过年要穿的衣服拿了出来了:“妈,你不是给我做了条桃红色的布拉吉吗,给我翻出来,我一会要穿。”
谭金凤无语:“你是去接知青的,又不是去走秀,一会要走好几十里的山路,全是荆棘杂草,你就不怕给弄脏了。”
孟春桃:“不会,我可小心了。”
她一想到等会就要见到傅俊彦了,脸颊就禁不住泛红。
满脑子都在想,等会见到傅俊彦,她该怎么说话,完全没把谭金凤的提醒给放在心上。
孟秋梨等到天都亮堂堂了,才等到孟春桃打扮完。
孟春桃穿着一身桃红色的布拉吉,脚上是一双漆皮的黑色小皮鞋,头发用蘸了水的梳子梳得油光水亮的,还戴了一个蓝色的发箍,咋一看,跟城里的姑娘一样,看着还怪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