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而少有的任务比较少的时候,他们会去吃自助或者烧烤,大哥好像每种食物都会吃,但都吃的不多,似乎是刻意不让人猜到自己偏爱哪种食物。
  “是嘛,连你也不知道吗,”,看出伏特加的窘迫,柳修明有些遗憾地说。
  伏特加开始懊恼自己往日的粗心大意,作为大哥的头号小弟,竟然连大哥的喜好都没搞清,还有什么资格说愿意为大哥赴汤蹈火?
  “介意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吗?”,柳修明以异常温和的目光注视着琴酒。
  琴酒顿了几秒,回答道:“我不知道。”
  那就是介意了。
  柳修明点了点头,让服务员小姐加了几道看上去比较干净的肉食,服务员小姐用笔记下后继续问:
  “客人们要喝点什么吗?啤酒?或者果汁饮料?”
  “两杯啤酒一杯橙汁谢谢,”,柳修明点了点伏特加,“果汁给他。”
  “好的,请各位稍等,马上到。”
  “其实我可以喝酒的,柳先生,”,伏特加在服务员走进店门后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柳修明回答,“我不是会死板地遵守法律法规那种人,但是我不会上喝酒的人开的车。”
  好吧。伏特加垂下了头。
  过了一会服务员把酒和饮料端了过来,还附赠了琴酒和柳修明每人一小碟花生米。
  面前只有果汁的伏特加眼巴巴地看着服务员希望对方解释一下为什么区别对待。
  总不至于是吃个饭都要看脸吧?
  “在种花家,人们喜欢拿花生米当下酒菜,”,柳修明把“酒”这个字念得很重。
  “你要是想吃的话,我可以把我这碟给你,”,柳修明用毫不在乎的口气说,“反正盐煮花生这种东西我吃的多了。”
  “不,不用了,”,伏特加抱住了自己的果汁杯,柳先生脾气再好也不代表自己就能从他碗里抢吃的啊。
  “您很喜欢盐煮花生?”,琴酒问。
  在美国花生很受欢迎,尤其是在一位学者提出花生中含有叶酸和不饱和脂肪酸,可以帮助人减肥之后。
  只是美国人一般是把花生做成花生酱,或者是夹心饼干,而盐煮花生和油炸花生则是比较受种花家人的喜爱。
  如今一个常年居住在美国的人却无意透露出自己常吃盐煮花生,是癖好使然,还是因为社交圈里有种花家人?
  琴酒不放过任何一个探听柳修明底细的机会。
  柳修明回答:“谈不上喜欢,只是我比较喜欢中餐,因为营养健康,味道也很好,在美国唐人街的中餐馆,要是你点一杯啤酒,餐馆的主人一般都会附赠一碟盐煮花生或是松花蛋,而我不喜欢浪费食物。”
  原来如此,是个人爱好。
  琴酒拿起啤酒杯喝了一小口,转头发现柳修明冲他微笑着举了举杯。
  现在正是夏转秋的季节,晚上的风带着细微的寒意,可柳修明却把手套脱了下来,露出骨节分明的手,应该是常年把手藏在黑色手套底下的缘故,他手部的枪茧薄到可以完全忽略的程度,就连皮肤竟比脖颈上那块更为细腻白皙。
  出于对上级的礼貌,琴酒象征性地拿起酒杯举了举。
  柳修明的笑更加灿烂了,甚至被微凉的风吹得苍白的脸颊上都带了一点血色,很难判断是因为自己刚刚的小举动还是因为正在融入血液的酒精。
  琴酒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把酒杯里剩余的液体倒掉,把酒杯放在左手边。
  这种低纯度的酒精即使摄入五个啤酒杯的量也不会让他产生恍惚感,但对于酒他向来是浅尝辄止。
  服务员陆续将菜端上来,再上完最后一道菜后又端出一大盆汤。
  “这是老板附赠的,祝你们用餐愉快,”,服务员想要伸手拿走琴酒手边的空酒杯,但被琴酒狠狠瞪了一眼,讪讪缩回手去。
  “算进饭钱里,”,琴酒指了指酒杯。
  奇怪的要求。
  服务员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客人,但还是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说了声“好的”。
  “这个番茄真的新鲜吗?让人怀疑,”,柳修明皱起眉轻声道。
  就算是炒熟的番茄,它的颜色也过于红了,就像是即将腐烂的猪肉的颜色,柳修明夹起一块尝了尝。
  果然,是那种明明已经熟透却依然放在厨房间里放了三天以上的番茄特有的味道。
  柳修明放下筷子,思考起直接结账再换一家餐馆的可能性。
  可琴酒和伏特加却像味觉失灵了似的吃了起来。
  “真的好吃吗?”,柳修明问,这种饭菜已经可以算是猪饲料了吧?如果是在美国的话,他会付钱走人然后雇几个打手拆了黑心店家的招牌。
  “比便利店的便当好一点,”,琴酒回答。
  准确来说是临期便当。
  柳修明吸了一口气,你们平常吃的都是些什么啊?乌丸压根不关注崽崽的身体健康吧?才会让他不知不觉中养成不好好吃饭的坏习惯。
  柳修明心疼起来,但只是重新拿起筷子,试图先从生理上感受组织行动组成员的日常生活。
  ......
  算了,不用再感受了。
  找个时间和乌丸探讨一下人生吧。
  柳修明在吃掉一半的米饭后放下碗筷,又叫了瓶啤酒,一杯一杯地喝起来。喝酒的同时一边观察琴酒的状况。
  番茄炒蛋里的番茄是烂熟的,鸡蛋却很新鲜,但琴酒夹番茄和鸡蛋的频率都是三,整桌饭菜里做的最好的应该是酱牛肉和五花肉,可琴酒用筷子夹它的频率却仅仅只有四,夹其余菜的频率也都控制在四以内,并且始终面无表情。
  就这么看的话,一般人的确会觉得他在食物上没有偏好。
  但这建立在不考虑他们在四点多的时候吃过的寿司便当的基础之上。
  伏特加购买的是大份海鲜寿司,其中包括鲣鱼寿司,鳗鱼寿司,金枪鱼寿司和厚蛋烧,为了卖相,这类寿司还会淋上很厚的酱料,鱼肉、蛋、米饭、各类酱料,混合在一起简直是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的宴席。
  但人体一天需要的各类营养是有一个限度的,譬如说一个人每天每公斤体重需要摄入7.5克碳水化合物,和每公斤0.8-1.2克的蛋白质,如果摄入的营养没有达标,人体就会表现出对富含这类营养的食物的渴望。
  也就是说,如果某天晚上你非常想吃巧克力派,那有可能不是因为你嘴馋,而是你那天摄入的碳水化合物不达标。
  而在四点多吃过一顿海鲜寿司便当的几个人显然不会产生摄入蛋白质不达标的情况,如果假设琴酒的体重为七十公斤,那么他今天摄入的蛋白质已经完全超标,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容易对肉类、蛋类食品失去兴趣转而选择蔬菜类食品。
  可现在他吃酱牛肉和五花肉的频率依然超过了蔬菜,虽然是差距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但若是考虑到上述因素,柳修明推测琴酒应该是比较喜欢带甜味的肉类食品。
  不过还是有些牵强啊,能够证明这一点的证据也太少了。
  柳修明惆怅地喝起酒来,内心的小人在地上翻滚着撒泼——什么时候阿阵才愿意对我敞开心扉啊!
  在第七杯酒喝掉三分之二后琴酒和伏特加也放下碗筷,琴酒给了伏特加一个眼神,伏特加心领神会地把琴酒用过的筷子和酒杯收进随身携带的塑胶袋中。
  “为了避免留下dna?”,柳修明问。
  “是的,柳先生,您知道的,大哥一向非常谨慎,”,伏特加有些心虚地回答,琴酒会把留下唾液的餐具带走,但应该是在特定条件下,譬如觉得自己被跟踪了的情况,或者是和交易对象在酒吧碰面的情况,但大哥私下里和组织成员一起喝酒的时候是不会把餐具带走销毁的,因为不合群的行为容易引起老板的警觉。
  他也想不通为什么大哥这次要把餐具带走,这里除了大哥明明只有柳先生和自己啊!
  难道说大哥觉得我们被人跟踪了?
  伏特加戒备地环视周围,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嗯,做我们这一行的话,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柳修明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把自己的筷子和酒杯推到伏特加面前。
  伏特加麻溜地把柳修明用过的餐具也放入塑胶袋中。
  和琴酒用过的餐具靠在一起。
  为了避免柳修明偷拿沾了自己唾液的餐具而选择把餐具带走的琴酒:......
  第11章
  “您的行李,请签收一下。”
  回到住所后几人还来不及脱掉沾了灰尘的外衣就听到门外传来快递员的声音。
  柳修明走到门口:“达克航空sq11?”
  “是的,这是您的行李,请签收,”,快递员将一个包裹交到柳修明手中。
  “du品找到了?”,柳修明不满道,“从昨天早上一直拖到现在,这就是dea和霓虹公安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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