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将军 第58节
“突厥屹立草原数百年,兴则犯边寇掠,始终不改,是该落幕了。等这次战斗过后,我会缝一个袋子,将漆弓藏在其中,以后不会轻易使用。”
王忠嗣笑了一声,又将漆弓重新挂起来,话锋一转说出这句话。
“现在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将领的职责是安抚训练兵士,如果将领因贪图军功,损耗国家财力物力,牺牲士卒生命,那一定会受世人唾骂。”
李瑄当然明白王忠嗣话中意思,不是不轻易使用漆弓,而是不轻易动用武力。
历史上,王忠嗣在后突厥覆灭后,常常对人说:国家升平之际,为将者当抚其众而已,吾不欲疲中国之力,以缴功名耳。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年轻时勇猛好斗的将领,能说出的话。
王忠嗣年轻时,只想为父亲报仇雪恨。
当他被从边疆召回后,‘以仇耻未雪,激愤愈深,每对案忘餐,或独居掩涕’。
可见那时,他也被仇恨蒙蔽。
“七郎能这么想,真让我感到惊讶。”
在听到李瑄的这句话后,王忠嗣神情激动地拉住李瑄的手,并亲昵地称呼。
他之前赞赏李瑄,所以委以重任。
现在看来,这就是他的知己,说出他藏在心中想说的话。
对王忠嗣这样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遇到志同道合者,更令他感到高兴。
“我愿如此,可往往君命难违!”
李瑄叹一口气。
在这一方面,他不配与王忠嗣相提并论。
但他志在兼济天下,不由自己。
而王忠嗣是真敢为了士兵,忤逆皇帝,抗旨不遵。放弃大权在握,放弃可能成为宰相,甚至不顾自己的性命。
以至于后世有人觉得王忠嗣是个没有情商的傻子。
不就是死几万士兵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攻下石堡城,王忠嗣入相之势,再明显不过。
出将入相,臣之极也!
“七郎有这样的理想,我大唐欲兴师灭突厥,你怎么看待?”
王忠嗣忽然问出这句的话。
“正如王帅所说,突厥几百年来几度立国,反复无常,害我汉民岂止百万?不轻易动兵与覆灭敌国并不矛盾。西周的时候,尹吉甫伐俨狁,召虎平淮夷,所以有了周室的中兴。我们为了大唐的兴盛,在做一样的故事。即便没有圣人下诏,我们也要谋定策略,为国家分忧。”
李瑄引经据典,有理有据地向王忠嗣回复。
“本来我还有些犹豫,现在前锋非你莫属了,七郎敢不敢接下这份重担。”
王忠嗣微微点头,向李瑄询问。
“主帅有命,将必从之。”
李瑄以军人服从命令为天职回答。
“七郎若身为前锋,有什么可堪致胜的兵法吗?”
王忠嗣考验李瑄,问李瑄在成为前锋时,该如何去做。
“遇见敌骑,必组军阵,这是常理。然在草原与敌人遭遇,要想打敌人措手不及,就必须先一步了敌动机。我会派遣一人三马的斥候,掌控百里以内的风吹草动。这样,可以依据敌人数量,考虑是后发先至,还是先发制人。也有足够的时间,通知帅旗,诱敌深入。”
“兵法在于随机应变,不一定要照搬《孙子》和《吴子》。”
李瑄娓娓向王忠嗣阐述。
“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前锋不是主力,需要做的,也就是这些。”
王忠嗣对李瑄的回答很满意。
前锋军的作用,是勘察地形,侦探敌情,以确保主力顺利行动,或者战略部署。
其他具体的战略,王忠嗣没告诉李瑄。
王忠嗣严谨,要等其他主将到来后再详议。
两人谈论一晌,并一起就食。期间,王忠嗣将朔方节度使府的僚属、佐吏、本部经略军的主将,介绍给李瑄认识。
李瑄这才发现,先前请他入府的人为李光弼。
当前朔方军的振武军使为郭子仪。
他们二人是平定安史之乱的主要功臣。
诸将诸吏见王忠嗣对李瑄亲密,非常震惊。
王忠嗣作为皇帝的干儿子,李瑄的身份在王忠嗣面前并不算什么。
众所周知,王忠嗣欣赏有能力的人。
能得到王忠嗣的亲密,必然是李瑄的表现极受王忠嗣的认可。
众人好奇,李瑄除了勇武和诗歌,还有哪些过人之处,使王忠嗣青睐。
就食完毕,李瑄离开节度使府的时候,王忠嗣叮嘱李瑄这几天在回乐城好好放松一番。
他有公务,不能一直与李瑄一起。
静等其他主将,来到回乐城,再议军事。
第49章 卖马人
回乐城中。
上一次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
李瑄还未好好看看后世李亨称帝的城池。
他带着罗兴和薛错离开住所,转一圈后,来到城中的商市。
回乐城的商市虽在规模和质量上远不如长安、洛阳,但商人们售卖物品,却别有一番特色。
除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制品外。
名贵奇石、熊皮、虎骨,甚至还有直接卖活着的猛禽、走兽。
“好神俊的马,如果男儿能骑上它,不枉此生。”
李瑄刚来到马市,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惊呼。
一名身穿着粗布衣的青年人,目光灼热地看着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有五尺高,通体红棕色,鬃毛除了茂密,更是鲜红,它的四肢雄健壮实,但整个身躯看下来又纤细均匀,线条无比流畅。
“七郎,这马好高大,是不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的目光被吸引后,罗兴第一次见到这样高大的马匹。
“怎么可能是汗血宝马。就算有汗血宝马,也只会在长安东市上出现。”
李瑄摇头回道。
他认为西域贵族不可能舍近求远,将汗血宝马弄到边塞回乐城。
送给李隆基还可以得到丰厚赏赐,李隆基爱汗血宝马,他有两匹汗血宝马,一匹叫玉花骢,一匹叫照夜白。
这匹马比李瑄的坐骑还高一截,让李瑄也产生浓厚的兴趣。
马的主人,是一名汉人男子,他只卖这一匹马。
接连不断地有人到他旁边,向他谈论价格。
许多人虽心中喜爱,却有心无力。
最次的突厥马,都需要十贯钱,或者绢二十五匹。
此马的价格,定是难以想象。
“敢问此马是何品种?”
李瑄不知此马的品种,见卖马人身边没人相价时,上前询问。
“突厥马与诸胡之马杂生。虽如此,其耐力、力量,远远胜于突厥良马。我觉得可以与古代的赤兔、绝影相提并论。”
卖马人看了一眼李瑄的金带和腰间的宝剑。
他很会说道。
任谁都能看出宝马属于优中选优的品类,万中无一。
“足下有些夸大了。万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呢?”
李瑄并不认同卖马人的话。
是骡子是马,遛一圈就知道。
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想试一试这马。
“金玉其外,败絮其内?郎君的话真有意思。然昔日晏子矮小、左思丑陋,谁能否认他们的能力与才华呢?王国宝俊美,张易之英逸,谁又不知道他们的为人呢?人如果无法通外貌辨别他人,可以理解,但如果连马的好坏都分辨不出,那就太愚钝了。”
卖马人只是笑一声,并不买李瑄的账。
好像怕李瑄骑上他的马,跑了一样。
“大胆,你敢骂我家……”
罗兴一听就不乐意了,立刻呵斥。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李瑄制止,并向卖马人道:“开个价吧!”
就在这时,一行人出现在马前,惊奇地看着这匹骏马。
他们说着奇特的语言,看打扮是胡人。
且他们身旁有众多侍卫,携带马刀。
胡人,敢在闹市上招摇过市,一定是有王忠嗣的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