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可同时,曾经被压抑的欲望也终于开始如洪水般决堤。
只有每一次将曾经想要的东西过量收入囊中,才能让他在短暂的瞬间获得一种重新呼吸的满足。
可那种镇痛剂,却又好像永远是暂时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又会开始空虚,旧伤重新作痛,然后他又会开始买。仿佛只要用物质竭力填补,就总有一天就能补全心里那深不见底的黑洞。
厉非默默纵着他买。
反正家里房间多,别说两间,十间二十间也随便他造。还不够,大不了再多买几套房子给他放。
厉非是真的不介意傅斯霆偶尔发疯。
因为,如果童年受到的亏欠可以用后来的物质哪怕填补一点,哪怕这么做可以让他减轻一分一毫的痛苦,那么哪怕是无底洞,他也希望填进去的东西越多越好。
至少也能让他痛得轻一些。
而且其实……
其实傅斯霆最近几个月,甚至可以说最近一年里,都已经没怎么再发过疯报复性买东西了。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终于填补了足够多。厉非没有提醒他。
黑洞未必一直都是黑洞。
人生也不总是绝望。
他很愿意默默纵着傅斯霆,通过各种过度的补偿,一点点把曾经自己修好。
也愿意大量送他各种各样的东西,帮助他弥补——从限量版的手办到古董艺术品,从名贵腕表到稀有书籍,物质形式的爱也能一定程度抚平爱人心中的伤痕。
他是真的希望傅斯霆拥有更多,早些脱离过去的桎梏。
所以他没想到,傅小霆会不肯要。
厉非黑瞳定定看着面前失忆的爱人,然后逐渐反应过来,十六岁的傅斯霆,还不是后来那个有了钱,可以心安理得报复性弥补曾经遗憾的青年。
十六岁的傅斯霆,是那个正在匮乏痛苦中挣扎的少年。
他懂事,自持,平静地压抑。他什么都没有,更不敢有欲望。他有太多不安,以至于补偿这件事对他来说反而感觉会有些可怕。
突然得到太多,只会加重他的不安。
厉非有一瞬间真的感谢自己曾经演过的那些戏。
毕竟以他的成长环境,是肯定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细微体察到傅斯霆的心情。好在他演过一个这样的角色——一个和十六岁傅斯霆很像的,贫穷坚韧、委屈折磨,大半部剧都在痛苦挣扎的角色。
他曾为演好这个复杂的角色,去看了很多相关的书,在租来的小黑屋中无数次模拟角色的处境和心情。
才能够稍微体会一点点,他的世界有多难。
“那……今天就挑一件。”
他轻声说:“就挑一件带走好不好?作为纪念品,小一些的也可以。”
“毕竟,说好了从今天开始养你的。”
“就让哥哥送你第一件小礼物?”
作者有话说:
在《星际穿越》里,爱也是唯一可以超越时间与空间,逃脱黑洞的事物。
实际上二十八岁的傅斯霆就是买够了,被厉非补得差不多了。让我们恭喜小霆。
第17章
事实证明,循循善诱有效,傅斯霆勉强点了头。
但他还是很给厉非省钱,没有去看最喜欢的大型场景,而真的去看了最小的。
最后他站在一只手办小狐狸前,不走了。
厉非:“……”
“没什么,”他止不住笑了笑:“你的杯子、玩偶、都是小狐狸,就这么喜欢小狐狸啊。”
“倒也是,聪明狡黠的红毛小狗,谁又不喜欢呢?”
傅斯霆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恍惚“红毛小狗”又是什么奇怪的形容词。难道二十八岁的自己从来没有告诉过厉非,他到底为什么喜欢小狐狸吗……
也是,理由毕竟有点羞于启齿。
傅斯霆其实不是喜欢小狐狸,而是,小狐狸就是他自己。
……倒也不是说他身上有什么像狐狸的地方,只是因为在他心里,厉非是小王子。
那个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
但傅斯霆知道,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是那个故事里小王子钟爱的玫瑰花。
他就只能是遥远的、坚强的、爱而不得的那只小狐狸。
在傅斯霆曾经的幻想里,或许将来有一天他长大了、有了工作和收入,也能有机会去一两次后台,和厉非见到面、说上两句话。
他大概会绝望而隐晦地抓住那一点点机会,向他表达深藏的爱意,然后厉非大概会笑笑,像对着无数可爱的粉丝一样,礼貌跟他道谢。
他还会贪心地小声一句,可不可以握一下手。厉非跟他握手,然后两人分开。
从此狐狸就记着那被小王子短暂指尖接触的温度,幸福地度过了一生。
……
乐高粉红小狐被放进透明盒子里。
傅斯霆透过塑料罩,看着小狐的白围脖和尾巴上的白毛尖尖,很开心。
怎么能不开心。后来小狐狸真的遇到了小王子,得到了想也不敢想的拥抱、宠溺和纵容,小王子还送了他一只乐高小狐狸,他得到了那么多。
开心得整个人都有点难过了。
他正捧着小狐狸发呆,忽然另一个小盒子也被放在了手里。厉非说:“我也买一个。”
“……”
另一只盒子里的是一只黑猫。
是那种特别高傲、带眼影的埃及法老猫,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埃及猫,却又戴了一只完全不是埃及风格的西式小王冠。
“这样,就有黑猫王子和小狐狸一起玩了,就不是一只孤孤单单狐。”
傅斯霆愣愣的。
两只小可爱一起放在袋子里。明明并不重,傅斯霆却觉得手里沉甸甸的。
一路指尖都很烫。
一直以来,小狐狸只能远远仰望星空。从来没有想过,王子会变成小黑猫……和他一起玩。
……
逛完玩具,厉非要带傅斯霆去看表。
傅斯霆:“……”
厉非:“行,不给你买,我去试试总行了吧?”
没想到傅斯霆继续摇头,态度非常坚决。把厉非给弄笑了,小霆这么有防备心啊。
傅斯霆就是有防备心。
他虽然穷,但也是有一些常识的。人们总说成熟男人品味和财力的一个最重要体现就是手腕。几万块的衣服就可以被认为是奢侈品,但一块表轻轻松松可以几百万。
厉非就曾经给一个高奢手表拍过宣传。
傅斯霆印象很深,那块表厚重精工,戴在当时还是少年的厉非手腕上有一种奇异的成熟性感。当时班上同学拿着杂志叽叽喳喳讨论,说厉非戴的这支要三百多万。
三百多万,差点没直接给傅斯霆干出心理阴影。
他连三万都没见过。
所以他坚决不去看表,他有小狐狸和小黑猫就够了,非常够了。万一真去看,厉非再一时兴起非要给他来一块几百万的,他怕他当场暴毙。
但,等等。
傅斯霆突然想到,今早在家里那巨大的衣帽间里,除了衣服他似乎还看到了整整两个大玻璃抽屉的配饰。
有袖扣、项链什么的,被漂亮的灯照着很耀眼。
他也没仔细看,但一眼扫过去至少也有七八块表吧,都重工且漂亮。
“……”不会那里面,也有什么天价表???
登时手心都凉了。
直到厉非妥协,表示那去看看衣服,傅斯霆才悄悄松了口气。
结果一进男装店,他就果断被厉非丢了五六套:“去试。”
傅斯霆:“……”那一刻表情很复杂。
厉非微笑:“是,说好了‘最多只买一套’。但正因为就一套,才要仔细挑啊!”
之后半个小时,傅斯霆依次换上了复古风格的格纹西装、纯黑色燕尾服、浅蓝色休闲牛仔套、黑色白男大运动风、硬朗的工装套……
“……”
没有人带他像模像样地买过衣服。
他以前的衣服都是在小商品市场淘来的。几十块的衣服未必料子就不好,但版型剪裁肯定是没有的,穿在身上大多松垮垮。
不像这里每一件的剪裁,都那么贴合身材。
适合的衣服就会显得人精神气更足。试着试着,傅斯霆都见到了好几种从未见过风格的自己。
最后敲定买下的那套棕色格纹猎装,更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气质。店员帮他把头发斜往后梳,让他看起来很像是电影里那种天生特权又为富不仁的英伦公子哥,有种不顾他人死活的豪横。
“……”
要不是亲眼看见,傅斯霆也很难相信,他还能看起来那么贵。
“……”
去饭店的路上,傅斯霆有些沉默。
“傅小霆,在想什么?”
衣服虽然远没有手表贵,但也不便宜。突然被叫回神,傅斯霆有些难以启齿:“我……”
他是又在胡思乱想了,他在想网上一种说法的可能性。虽然大多数他和厉非的视频底下评论都是嗑生嗑死,但也有少量并不那么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