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布鲁斯皱起眉,认真地说:“我不能告诉你。”
兰迪斜觑他,已经不在乎。
她点头耸肩,表示理解,回:“行啊,那就这样吧。对了说起来,昨天我们完成证婚手续前没有签任何形式的婚前协议,这点你是清楚的吧。”
布鲁斯眉头一抽,露出一个介于怀疑和被逗乐之间的表情。
“你想勒索蝙蝠侠?”他问。
兰迪轻快地笑了下。
“勒索蝙蝠侠?我?怎么会呢?”就是会,不过严格讲起来她想勒索的对象是布鲁斯韦恩,二者仍存在着区别,“勒索不是个恰当的描述,韦恩先生。准确地说,我是想表达一个观点。”
布鲁斯玩味地抬起一道眉。他调整身体姿势,双臂交叉在胸前,眼里隐约闪烁着挑战的光芒。
“什么观点。”
“你要是搞我,我不会刮花你的车。”
兰迪说着,甜甜一笑,“我会摧毁你的生活,亲爱的。那可能是你的社会性死亡,也可能是你的精神崩溃,我还没决定,取决于你是如何对待我。我甚至不会生气!我会复仇,让你从今往后看到和我相似的女人都有ptsd。这就是我的观点,瞧?根本不是勒索,你想多了。”
以一个刚收到社会性死亡威胁的人来说,布鲁斯有点太开心了。但他的开心不像是没把兰迪的威胁当回事,更像是为此深感骄傲。
这人肯定哪里有毛病。
兰迪在内心摇头,话锋一转,说:“昨天匆匆忙忙,忘了提起,我的公寓里有一只猫在等我。”
实际上是她从没料到隔天就真的隔天了,以为今早会重置,自然没想过要提。
昨天离开公寓前,她有在猫猫的碗和水盆里加满食物和净水,也扫过猫砂,以上三样必备品、她在公寓两个不同的点各准备一份,也把危险物品、窗啊那些都锁好收好了,把玩具放在飘窗附近。
当时她想,有这些准备应该就够,她出门一趟,猫猫在家不会饿不会无聊也安全。谁知道她这趟出门一去就……
“不管婚礼是几小时后,我得去带我的猫过来。”兰迪强调。
“猫阿尔弗雷德现在很好。”布鲁斯却说,“昨晚达米安就去照顾猫了。我知道你不记得,但那其实是达米安的猫,所以。”
兰迪愕然。
好首先,为什么达米安的猫会在她的公寓里?
姑且先暂定布鲁斯都没有唬她吧,这根本无法被解释,除非,除非他们早就认识。
一旦从这个视角去重新看一次她昨天到今天经历的所有事,一切都瞬间变得更合理。
现在兰迪可以推测:
布鲁斯(蝙蝠侠)及韦恩们(蝙蝠们)早认识她,知道她被困在同一天、也知道她记忆有问题。
显然蝙蝠们和她面临的各种神奇问题脱不了关系,甚至可能也可能不是罪魁祸首。
这里肯定有些黑魔法、外星科技或诅咒什么的;兰迪敢打赌,她是这里的受害者。
“好吧,好哦,那我们快下楼去把婚结一结。”兰迪说。
先前她不在乎,因为她想好了假如情况变糟她可以如何报复;现在她就更不在乎。
好笑的是,当她变得通情达理,布鲁斯反而愣住了。
“我以为你不想和我结婚。”他歪过头,一脸不确定。
兰迪狠狠瞇起双眼,大步走向布鲁斯。
“而我以为你说你不能告诉我任何事!”
她用食指猛戳布鲁斯的胸膛,指责道:“你刚刚说了一点。所以不是不能告诉我,是不能直接回答问题,魔法或外星科技,我猜?前者感觉更对。”
“而那,也侧面说明了你为何要执着于尽速和我举行婚礼。完整的仪式,对吧?我在一些小说中看见过类似的东西,被诅咒了巴啦巴啦,得靠一场婚礼才能消除。”
话又说回来,她跟布鲁斯都被诅咒、需要靠婚礼仪式摆脱──这听起来不知何故比布鲁斯与她坠入爱河更具说服力。
这想法有点惨,有点阴暗,但本来就是嘛,无缘无故的人一个亿万富翁还是个超级英雄,干嘛非得和她结婚。
布鲁斯低头注视她,眉毛扭曲,像是想笑、又像是头疼。
“我本想说你聪明,直到你告诉我这是你从小说得来的灵感。”他捉住她的手指,“这是遗传的,我发誓。”
第26章 伴娘角力场布鲁斯没朋友
接下来的五个小时对兰迪来说,有点像五个世纪。
试想一下:
举办一场富有白人老钱式家庭婚礼,成为其中的新娘,穿着古董婚纱,有城堡般的庄园和盛大的、童话故事般的婚礼场景。
人们可能会认为这很梦幻、很浪漫、很容易,直到他们身历其境。
事实是,这不好玩,尤其是当你穿着高龄百岁的婚纱、和配套的纯白色小猫跟婚鞋时。裙襬可能沾上草汁,再也洗不干净。鞋根会时不时陷进泥土中,因为该死的哥谭这个季节几乎每天晚上都下雨。
试图在五小时内完成这场婚礼的事前准备则是一场挑战。
一旦妆发和礼服团队抵达,兰迪就再也没能和布鲁斯说上一句话。实际上,她根本没机会说话。从不知道清洁、去角质、敷脸和修头发、除毛可以同时进行,这群人是专业的。兰迪觉得自己像即将上红毯的一线女明星。
中间有一次,在她还没换上礼服前,斯蒂芬妮冲进来,霸道地把她从镜子前绑走,无视化妆师和发型师的抗议。
“我们需要新娘过来再走一次流程熟悉场地。”斯蒂芬妮说。
“再?”兰迪小声重复这个字。
斯蒂芬妮面带笑容、挽起兰迪的手臂继续往前走。
“因为,我们不能让人察觉实际上你今早才知道妳今天要结婚。”斯蒂芬妮回答她,用相同的、窃窃私语般的音量,即使她们表面上都微笑着、像是在聊天气或餐点之类的东西。
“准确说来是,嗯,”兰迪停顿一下,低头,做出一个看表的假动作,“两小时前。”
斯蒂芬妮的脸皱了一下。
“对此深感抱歉,但我得告诉你,除了塔莉亚,我们都不想成为通知你这件事的人。包括布鲁斯。而我始终不能确定塔莉亚之所以想做这件事,是因为她讨厌对你撒谎的感觉,还是她就喜欢折磨人。而且你知道吗?提姆那个小混蛋,一发现苗头不对就溜掉。我至少经历了一场生死斗才输给迪克,那是光荣的。”
“哦,我确实对提姆淡出一个场景的方式印象深刻。从场景中的主角,道成为场景中的布景,到整个人从场景中彻底消失,他做得又快又流畅,不着痕迹。今天早上,我甚至没注意到他什么时后离开主卧。”
斯蒂芬妮笑了一声。“你不知道他有多擅长这件事。他是偷偷摸摸和跟踪界的大师。”
兰迪被斯蒂芬妮带着(挟持,兰迪更想这么说)走进花园。
当她粉色的、有浮夸绒毛的带跟居家脱鞋踩上青草地的那一刻,兰迪就知道,今天的婚礼入场她会走得很辛苦,因为她脚上这双鞋和婚鞋在鞋根部份很相似,这就是她现在穿着的原因,为了尽快熟悉脚感。
为什么他们要在花园举行婚礼?是谁的决定,是谁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这是因为旁边的那些花很漂亮,还是为了哥谭正午短短两小时左右的阳光?这实际上是某种新人和宾客们一起沐浴在哥谭难能可贵的太阳之下的健康计划吗?为了边呼吸芬多精?
不论如何,兰迪在内心抱怨难走的路,同时决定绝对不表现出来,不想扫兴、更不想辜负工作人员的
努力。
至少他们将新娘要走过的大部份草地都铺上厚厚的红地毯。
仍然凹凸不平,但好多了。
据斯蒂芬妮说,兰迪会从一棵特别的树(非常特别,自从布鲁斯小时候在那里摔断过腿,其他孩子不知何故都神秘地追随了此一传统)后方走出来,由塔莉亚牵着,因为被一个男性牵着走过红毯、再被交给另一个男性是种愚蠢的传统,她们拒绝遵从。
所以这……
“这将是灾难性的。”提姆说。
“这是诡异的。”斯蒂芬妮说,“卡斯,告诉她这很诡异。”
一旁,卡斯附和,强调:“诡异。”
兰迪挑眉。“我个人更倾向这场婚礼将具有历史意义且可能为女性权力带来突破性进展的委婉说法。不过,确实,这会有点怪。”
“但这会是最好的。”迪克插嘴,“我的意思是,因为你,呃,显然无法提供伴娘人选,赛琳娜就主动报名了。”
“又由于布鲁斯没朋友,他的伴郎只有一个,我们不能让伴娘有两个。”提姆接着说。
兰迪的目光在迪克和提姆之间来回。
“布鲁斯没朋友。”她忍不住重复这句话,“情况有这么糟哦?迪克不能做伴郎吗?”
迪克干笑一声,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