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两天前,组织的研究所研究员白鸟龙太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公寓里。因为房间是个密室,警方最后以自杀结案。但我认为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白鸟龙太过得好好的,朝五晚九地上班,上周六周日也都在研究所勤勤恳恳地加班,黑还去研究所探视慰问了他们,怎么想都没有自杀的理由。”
不,这些理由就很充分了!
“所以我怀疑他很可能是被杀害的。案发当天,据说曾有三个人到过白鸟龙太的家,分别是他的邻居、外卖员以及他以前的同事,凶手大概率就在这三个人中。”
“文件袋里是白鸟龙太的相关资料,以及一份我让组织研究员写的尸检报告,研究员不是专业人士,尸检报告仅供参考。哦对了,死者的尸体就在3号柜里,你们可以亲自查验一下——这也算在考核范围里。”
三人都沉默了一下。
安室透忍不住说:“这是法医的工作吧?为什么我们还要干这个?”
面具后的眼睛瞥了他一下。
“因为招不到法医。”
安室透:“……”
看到幼驯染吃瘪,诸伏景光忍着笑正经地问:“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到杀害白鸟龙太的凶手?”
这其实有点奇怪,一个违法犯罪组织发布的任务既不是杀人抢劫,也不是情报交易,而竟然是调查凶手。
银发青年给出了肯定。
“第一步的任务是这样的。现在是凌晨3点13分,3天后我要得到你们的答案,你们可以选择合作,也可以各干各的。”
知花裕树想了想,要交代的就这些了,于是点了点头,“嗯,就是这样。房门上写有我的联系方式,你们三天后再联系我,我把葡萄酒留给你们,离开的时候叫它,它会给你们带路。”
安室透敏锐地察觉到什么,“这么说的话,莱蒙你现在就要离开这里?”
把他们三个底细不明的新人留在他自己的私人据点,不能吧?
银发青年居然点了点头,歪了一点的脑袋还能看出疑惑,“有问题吗?”
“……没问题。”
对方这样的态度,安室透反而更谨慎了。按莱蒙在树林里搞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风格来说,他不可能在据点内部什么都没装,也许就等着不长眼的人触发他的机关。
在摸清莱蒙的底细前,还是谨慎行事为好。
银发青年又拍了拍银环蛇的脑袋,它好像真的听懂了主人的无声的话语,从对方身体上滑下来,在主人离开后,一路滑到房间角落,盘卧下去不动了,一双阴冷的眼静静地瞅着三人。
莱蒙说了这个任务既可以合作也可以单打独斗,两个公安卧底自然很有默契地共同选择了单打独斗,诸星大也跟着颔首——对他而言,也是一个人更方便。
不过前期调查时资料还是要共享的。对尸体的调查也是同样。
太平间里一共放了三个停尸柜。安室透戴上手套拉开3号柜。
与想象中的场景有些不同,死者被特意整理过仪容仪表,身上还放了花圈,花圈里放着张大大的卡片,写着——
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这是《圣经》里的话。想到白鸟龙太资料里写的那句基督教徒,安室透沉默了下,他不觉得搞这些东西会是组织的要求,那就只能是莱蒙自己的想法。
他果然是个怪人。
……
知花裕树并不是很想离开裕树小屋。但他摆烂了太久,系统只好拿出杀手锏。
[再不干活就停你能量!]
没有能量,他是真的会死。知花裕树只好打起精神。
去寻宝的时候知花裕树就没办法戴丑童子面具了。毕竟外面不比组织,组织里都是同事,大家看他不爽也只能忍忍算了,出门在外还这个打扮,所有人都会退避三舍,甚至会有人报警。
知花裕树想了个办法,他去找贝尔摩德学了易容。
贝尔摩德也是组织成员,真实身份是大明星莎朗·温亚德,她曾师从著名魔术师黑羽盗一,从他那里学来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
知花裕树目前的技术虽然比不上贝尔摩德,但也马马虎虎够用了。
有了这个技能后,每次出门寻宝,他都会给自己换上另一张脸——那是一张有着半边烧伤的伤疤,虽然五官平常,但一看就人狠话不多的脸。
披好假皮,接下来就是目标的问题。
一个月前,知花裕树路过警视厅的时候,系统忽然大叫,说在警视厅大楼里面感受到了宝物的波动。
知花裕树[哦]了声,指了指自己,[所以呢?你要我进去拿?我是罪犯欸!你也不想看到我被警察抓到吧?]
系统:[……]
知花裕树抬腿就走,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了一个月。系统也在他耳朵边念叨了一个月,最后终于忍无可忍,拿停能量来要挟他。
宝物是可能溜走的,万一溜走,再找就更麻烦。
这也是为什么系统一直催他,甚至等不及让他先处理完新人考核。
该干的活躲是躲不了的,知花裕树决定先想办法混入警视厅进行搜寻,确认宝物到底在什么地方。
他掏出手机,找出某个号码,犹豫了一下又放下手机,打开电脑,在浏览器搜索【许久不见的陌生人该怎么打招呼】。
没有陌生人相关的词条,都是【许久不见的朋友如何问好】。朋友那套话术他对着黑试过了,对方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是朋友。
没有可参考的话术,知花裕树对着信息发送框无比纠结地挠头。
系统给他出主意:[先问个好试试?]
知花裕树手比脑子快地发了个[你好]过去,反应过来后差点把手机摔了。
哪怕是他也知道陌生号码突兀地发个[你好]有多奇怪!手机信息有没有撤回功能?快找找快找找。
叮。
对方回了信息。
[莫非是结城先生?]
第6章
结城珀——这是知花裕树给假皮起的名字。
他第一次使用这个马甲是在大约两年前。
彼时还是冬天,知花裕树的易容技术尚未出师,于是请了贝尔摩德来家里帮他捏脸。
贝尔摩德欣然同意,当天上午就到了他的别墅。
贝尔摩德问他:“想要什么样的脸?有参考吗?”
知花裕树比划道:“想要那种别人一看就知道‘此子断不可留’的感觉。”
贝尔摩德:“……啊?”
“就是那种看起来冷酷地杀了十年鱼一样的感觉。”
贝尔摩德懂了,“要琴酒那种类型的脸?”
知花裕树想了想,“差不多吧,但是黑太好看了,要普通一点。”
贝尔摩德点点头,开始在他脸上捣鼓。
少年安静坐着,偶尔眨巴两下眼睛,银白色的睫毛、淡灰的眼瞳、眼角轻轻的一滴泪痣,好似有冰做的蝴蝶颤颤地停在了冬日的枯黑树梢。
贝尔摩德按对方的要求逐渐将手下这张脸变成了一张冷酷地杀了十年鱼的普通男性青年的脸,完工时,她勾起少年的下巴,挑眉,“把那么一张好看的脸盖住真是可惜。”
少年笑了下,微微往后一仰,手臂肌肉发力,从椅子上轻盈跃起,落在了镜子前。
知花裕树看上去身量单薄,实际一身薄肌,站起来的时候在贝尔摩德身前覆下一片阴影。
他皱了皱眉,“会不会还是太好看了?”
镜子里的青年看上去约莫二十多岁的模样,比他本体要成熟一些,黑发黑眸,五官平平无奇,但左边脸上从额头到颧骨处有一块暗红色的烧伤伤疤。
贝尔摩德让他低头,为他整理了假发的发型。
组织里很多人都知道莱蒙喜欢戴一个丑得令人生理不适的面具,私下不少人吐槽他品味怪异、行事乖张;但贝尔摩德知道,莱蒙戴那顶面具只是为了遮住他的脸。
作为为数不多对莱蒙过往略知一二的人,贝尔摩德能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
他是一只从腐烂之地飞出来的蝴蝶。
“这样就刚好。”贝尔摩德循循善诱,“我给你画了伤疤来增加威慑力,这种状况下如果五官画得太难看,反而会给人留下过深的印象,无论你想做什么都可能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在这种普通大众脸搭配起来就刚好。”
知花裕树觉得贝尔摩德作为专业人士说的肯定有道理,他也确实没办法接受自己顶着一张太过难看的脸到处晃悠,于是不再纠结。
他穿上黑色皮夹克,扣了顶鸭舌帽,出门了。
那个时候知花裕树对寻宝工作还很有热情,每个月至少例行一次,因为系统的宝物雷达只有在宝物距离他们300米范围内才能感知到,且越近越清晰,所以知花裕树不得不在街上四处溜达,往往还一无所获。
那天倒是挺幸运,他刚溜达半个小时,系统就叫道:[小树!有波动!]